从“丢包”到“挖币”,这起毒品案的洗钱新套路被检察官拆解
2026-06-15 14:43:01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李翔 | 作者:彭雨璇 | 点击量:5300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彭雨璇)欧某秋把一包东西悄悄藏在某个不起眼的角落,然后另一名男子若无其事地走近,取走包裹,迅速离开。

这不是电影里的谍战桥段,而是一起典型的新型毒品交易现场。唯一不同的是,从头到尾,他们没碰过一次面,没用过一分现金,甚至没在任何一个主流社交软件上留下完整对话记录。

交易在境外加密平台上撮合,毒资用虚拟货币结算,毒品靠“丢包”交接——欧某秋以为自己编织了一张天衣无缝的匿名网。近日,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向媒体披露欧某秋如何贩卖毒品、洗钱等犯罪事实。

故事要从一条境外消息说起。欧某秋在某加密社交平台发布信息,兜售含依托咪酯的“上头电子烟”。依托咪酯是一种麻醉类药物,被非法用于制作所谓“上头电子烟”,吸食后会引发头晕、抽搐,严重时甚至呼吸暂停。经过境外中间人牵线,他与买家李某达成了交易。买家支付虚拟货币,他收到后,以“丢包”方式藏匿毒品并通知对方自取。

“这类案件最大的难点,就是把藏在区块链和加密平台背后的人揪出来。”承办检察官介绍。欧某秋自认为选择了一条“安全通道”:境外平台不要求实名注册,虚拟货币交易记录看似“无迹可寻”,再加上非接触式的“丢包”模式,人、货、款三条线几乎完全分离。

但检察机关提前介入,引导侦查,从海量电子数据中固定了两组关键证据:一是境外加密平台的联络记录,二是虚拟货币的收付流水。区块链上的每一笔转账都被完整记录,只是需要专业技术“翻译”成能指证的证据;而加密平台上的对话,虽然平台本身隐蔽,但只要登录过,就会留下“数字指纹”。

证据链条闭合后,检察机关不仅指控欧某秋贩卖毒品罪,还追加了一项洗钱罪——欧某秋明知是毒资,仍利用虚拟货币进行收付,意图掩饰资金来源和性质。法院最终以贩卖毒品罪、洗钱罪对其数罪并罚,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,并处罚金5000元。

“技术翻新,但禁毒决心不移。”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,这起案件是毒品犯罪向网络空间渗透的缩影。含依托咪酯的“上头电子烟油”被伪装成普通消费品,毒资在区块链上“洗白”,交易双方试图利用网络匿名性和虚拟货币去中心化等特性逃避监管。

检察官提醒:境外社交软件并非法外空间,不要因为好奇触碰“上头电子烟”。吸食依托咪酯带来的短暂“上头”,背后是致命风险;而一旦参与贩卖,哪怕一次、哪怕只有极小剂量,即构成贩卖毒品罪。如果再利用虚拟货币掩饰毒资来源,还将叠加洗钱罪,面临数罪并罚的沉重代价。

如发现涉毒线索,请立即报警或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举报。天心区检察院将持续以“零容忍”态势,深挖彻查各类新型毒品犯罪,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清朗网络空间。

组稿:李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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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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